2008-12-11发布 2009-10-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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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测试方法和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建筑、仓储等行业以及消防等领域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光信号和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的而使用的颜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