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5发布 2009-10-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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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焊接防护的分类、标记、技术要求、包装、标识和储运。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焊接防御有害弧光、熔融金属飞溅或粉尘等有害因素对眼睛、面部伤害筛网防护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