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24发布 2009-08-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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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带电水冲洗作业时应遵守的技术条件、冲洗方法和安全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海拔高度1000m及以下地区、交流额定电压10kv~220kV电力设备的带电水冲洗作业(不包括固定式水冲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