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0发布 2009-05-15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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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印染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基本要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与控制、应急救援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评估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纺织印染业所涉及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监督部门对纺织印染业进行预防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
2 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