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31发布 2009-12-01实施[pdf格式]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尘作业场所的危害程度。 本标准适用于对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进行分级,可作为实施粉尘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 放射性粉尘与引起化学中毒的危害性粉尘不适用于本标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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