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06发布 2006-07-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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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材采伐、集材、伐区归楞、伐区装车、汽车运材、森铁运材和木材水运的各项基本安全规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木材采伐和木材运输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到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