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30发布 2010-09-01实施[pdf格式]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及实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油、气为燃料的,额定蒸汽压力大于0.04MPa,但小于3.8MPa,且额定蒸发量不小于0.1t/h的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钢制蒸汽锅炉和额定出水压力大于0.1MPa的固定式钢制热水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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