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30发布 2010-07-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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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压铸造机设计人员、制造厂、使用者和供应商应遵循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坩埚密封和炉体密封的、水平分裂及垂直分型的低压铸造机(以下简称低压铸造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