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13发布 2007-11-30实施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三烷基锡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职业活动中短期内接触较大量三烷基锡化合物后引起急性中毒的诊断及处理,接触四烷基锡化合物后引起急性中毒,以及非职业性急性三烷基锡化合物中毒的诊断及处亦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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