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8发布 2011-09-01实施[pdf格式]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放射性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轻水堆和重水堆型核电厂放射性液态流出物排放系统的设计和运行以及放射性液态流出物排放的管理。其他类型的核动力厂和核反应堆设施可参照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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