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了在煤气余压发电装置的设计、制造、施工、维护中认真贯彻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炼铁炉顶煤气压力不小于0.08MPa煤气余压发电装置的设计、制造、施工、维护。 1.0.3 煤气余压发电装置的设计、制造、施工、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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