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0.1 为使隔振设计依据振源及隔振对象的特性,合理地选择有关动力参数、支撑结构形式和隔振器等,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正常生产和满足环境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情况的隔振设计: 1 对生产、工作及建筑物的周围环境产生有害振动影响的动力机器的主动隔振。 2 对周围环境振动反应敏感货受环境振动影响而不能正常使用的仪器、仪表或机器的被动隔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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