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呼吸器用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复合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型式和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合格标准、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制造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2L,使用环境温度-40℃~60℃,可重复充装呼吸气体的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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