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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灯具安全要求GB 7000.2-1996

2013-05-15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1996-06-17
【实施日期】1997-07-01
【标准状态】现行
【文件大小】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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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白炽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的应急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其应急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阅读本标准时,同时参阅GB 7000. 1 的有关章。
 本标准不包括防爆应急照明灯具〔见GB 3836.1-83(neq IEC 79)7,也不包括非应急电压降低时对装有高压气体放电灯的灯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