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使电力工程的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运行检修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7 5 0 k 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变电站、配电站( 室) 中无功补偿用三相交流高压、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新建、扩建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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