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GB/T 50931-2013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3-12-19
【实施日期】2014-07-01
【标准状态】现行
【文件大小】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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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医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确保医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质量,制定本作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医药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编制消防设计专篇、环境保护设计专篇、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节能专篇时,应按本规范附录A~附录D执行。
医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