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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1660-1989

2016-01-18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日期】1989-07-24
【实施日期】1990-06-01
【标准状态】现行
【文件大小】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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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炼铁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炼铁厂及其扩建改建工程。现有炼铁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炼铁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