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国家安监总局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督察组在陕西进行专项督察

2007-08-29   来源: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督察组一行五人,由国家安监总局规划科技司郑卉处长带队,于8月22日至24日到陕西省督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情况。

  按照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河北等十二个省、市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督察的通知》精神,督察组在陕期间第一天即深入韩城矿务局下峪口煤矿。听取了韩城矿务局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发放使用情况汇报,查看了该局下峪口煤矿相关制度、劳保用品仓库管理及配发使用情况,并在井口矿灯室检查了自救器配备及是否具备安全标志等情况。此后还检查了陕西省相关的钢铁、建筑企业。期间,郑卉处长还专门抽出时间,对陕西省煤矿安全装备检测中心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指导。

  24日上午,陕西煤监局科技装备处负责同志向总局督察组汇报了贯彻国家安监总局《紧急通知》精神,特别是开展煤矿安全标志、职业危害、自救器专项监察活动的情况。陕西煤监局对煤矿安全标志、职业危害、自救器专项监察活动高度重视,由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高兴宏任专项监察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又组织了榆林、铜川、咸阳、渭南四个监察小组,共抽调30余名监察人员对各类煤矿开展了为期10天的专项监察活动。

  专项监察活动共监察矿井83对,制作监察执法文书83份,下达停产和限期整改通知或提出建议书58份,罚款25万元。现场核实填写《煤矿安全标志使用状况检查表》、《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监察情况表》、《矿用自救器专项监察情况表》等表格206份。同时向有关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通报了专项监察情况。通过此次专项监察,陕西煤监局进一步掌握了各类煤矿企业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发放、使用的情况等。对于发现的一些问题,向当地政府提出了加强监管和整改的有关意见。

  汇报中向国家总局督察组提出两条建议:一是应定期向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发放符合安全要求的监察防护用品和现场监察专业工具,以加强监察员的个人防护和提高监察效率;二是应结合工作实际对相关监察人员进行劳动防护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促进做好对各类煤矿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