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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通报三季度煤矿重大隐患

2007-11-01   来源: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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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印发《关于2007年全省煤矿重大隐患情况的通报》,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企业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部署,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严厉打击"三超"行为,严防煤矿重特大事故。

  《通报》指出,今年三季度全省共上报煤矿重大隐患39条,已整改19条,还有13条正在整改,由于产权不明及证照延续正在办理中的有7条。其中,国有重点煤矿10条:龙煤集团鸡西分公司3条,正在整改;鹤岗分公司3条,正在整改;双鸭山分公司2条,正在整改;七台河分公司2条,正在整改。地方煤矿29条:鸡西市7条,全部整改;鹤岗市6条,整改5条,1条由于产权不明,煤矿正在停产整顿;双鸭山市2条,全部整改;七台河市3条,正在整改;牡丹江市1条,整改完毕;佳木斯市7条,1条整改完毕,6条由于采矿许可证延续正在办理中;哈尔滨市3条,全部整改。

  《通报》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促进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加大整改力度,逐个建立档案,落实专人督促整改,一跟到底,直至彻底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积极整改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单电源供电的七台河市天宝煤矿一井、宝泰隆煤化工一井、宝源煤矿要责令停产整顿;同时建议发证机关严把发证关,吊销或暂扣其相关证照,如无能力整改,则提请当地政府列入关闭。

  《通报》强调,四季度历来是煤炭生产销售的旺季,也是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一些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深刻吸取以往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大煤矿现场安全监察的力度和密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三超"现象。

  (方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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