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进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福建煤矿安监局发出《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督查的通知》,决定从11月13日开始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培训工作督查。
督查主要包括各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是否严格按照统一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教学活动,是否按规定制定并落实培训计划,培训学时是否符合规定,培训档案是否健全以及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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