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了《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检查办法》,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办法》全面规定了大型活动主办者在安全检查中的责任和公安机关的监管职责,同时对安全检查人员的工作规范以及参加大型活动人员接受检查时的行为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奥运安全保卫工作需要,本市将对比赛场馆、签约饭店等200余个重点保卫目标布控安全检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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