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9日,贵阳市政府召开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会议,听取了云岩、南明、小河三城区政府和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关于前期工作情况汇报,针对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分析和总结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作好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区(县、市)政府、市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帅文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帅文副市长指出,自《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公布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克服了各种困难,做了大量工作,为实施限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展不平衡,还面临很多困难,存在很多问题,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去年12月26日-27日,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办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了检查,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总结,全面查找问题和不足,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禁改限"工作的责任感。各区(县、市)政府行政"一把手"作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各司其职的工作机构,做到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四落实",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精神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二是进一步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各部门要按照规定,本着对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勇挑重担,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三是要完善工作方案,制定应急预案。各区(县、市)、市相关部门要按照"严格安全管理、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协同配合、完善应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平安限放"的燃放安全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安全监管无死角,无漏洞。
四是严厉打击非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各区(县、市)政府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布置"打非"工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采取包片区、包村、包街道、包社区等形式,将"打非"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头,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查获多少,销毁多少
五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印发宣传单、开辟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及广播电台、电视、报刊、手机、网络等各种载体,针对不同的单位和群体,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要针对青少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主要群体,且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见较差的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法
六是要严格专营销售管理,确保仓储库房安全。 批发企业要认真制定配送方案,保证货源供应不断档、不出事故。要强化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安全,加强各仓储库房消防安全硬件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危险易爆物品搬运操作规程,落实各仓库24小时专人值班守护制度。
七是要设置禁放标志,严格安全检查。 要督促和提醒本辖区内禁止燃放的处所,如加油站、气站、油库等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志,并落实看护责任人。要在进入城区的重要交通要道,设立 "烟花爆竹检查站",抓好公交(出租)车、汽车站、高速路口等部位的烟花爆竹安全检查。
八是要强化现场监管,完善四级督导监管体系。要采取"自上而下,层层监督"的方法,加大燃放环节的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完善市督查区(县、市)政府、区督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督查村(居)委会、企业,村(居)委会、企业督查工作人员的督导监管网络体系,形成"安全监管不留死角,严防死守不留隐患"的燃放安全监管格局。
帅文副副市长强调,做好"限放"的安全管理工作,既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的严峻考验,也是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四次全体会议,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精神,坚决打好首次限放这一仗,实现让市委、市政府放心,广大民众满意的目标。对因领导机构不健全、工作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值守、巡查、处突等人员脱离岗位、失控失守,导致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法律法规及政务督查和行政监察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严肃追究相关政府、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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