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通知》(辽安委明电〔2008〕1号)要求,铁岭市进行了转发,要求各部门立即开展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排查工作,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做好隐患的治理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同时,要建立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加强灾害预报、预警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灾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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