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8]36号)文件精神,全国"两会"期间开展"解剖式"监察,推动煤矿企业重点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3月12日,由吉林煤监局有关处室和白山监察分局共8人组成的监察组,对杉松岗矿业集团新胜煤矿进行了"解剖式"监察。共查处安全生产隐患14条,其中"一通三防"安全生产隐患5条,防治水安全生产隐患1条,采掘安全生产隐患2条,机电运输安全生产隐患5条,其它隐患1条。监察组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对杉松岗矿业集团下达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监察意见书",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公司要对所属煤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所有煤矿必须立即安装和完善上井下通讯、压风、防尘供水系统的紧急统治》(安监总煤[2007]167号)文件要求,必须安装通讯、地面压风、防尘供水系统。二是公司所属2处技改矿井,必须按批准设计施工,必须编制联合试运转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监察机构备案,申请竣工验收严格程序进行。三是公司要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结合"隐患治理年"工作要求,重点排查治理"一通三防"隐患,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公司远程监控网络系统。四是公司要加强对二、三井改制期间的安全监管,明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确保改制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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