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全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个巩固”(巩固现有成果、巩固基本着眼点、巩固既定的工作措施)作为工作出发点,以“两个重点”(一是瓦斯治理,二是大型煤矿企业)作为指导原则,以查大隐患、防大事故;查大系统、防“一通三防”事故;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制度;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作为工作方法,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要认清当前影响我们廉政建设及队伍稳定的各种因素。三个有利因素是:一是私营个体小煤矿数量大大减少,行贿单位数量相对减少;二是煤矿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提高安全水平,企业正常生产,不需要行贿;三是我们自身制度不断完善,不敢受贿。三个不利因素是:一是煤炭价格不断上升,利润增加,导致煤矿停不起工,一些责令停产的煤矿想早日恢复生产,就采用行贿的方式;二是一些人员受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影响,认为花钱就能办事;三是建局已八年,一些同志出现惰性,思想放松。
三是抓好队伍建设,在廉洁自律方面,要坚决达到“五个标准”:1、关停煤矿时态度要坚决。2、日常监察中要敢于碰硬。3、审查验收发证中要敢于严格把关。4、事故查处中要做到依法处理。5、领导干部要做到以身作则。
同时要求:分局要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建设一支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和制度约束的监察执法队伍,坚决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