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营山县出台了《安全生产督查周制度》,从本月起,该县将每月的第三周定为“安全生产督查周”,并将作为一项安全生产制度长期坚持下去。通过落实该项制度,旨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力度,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
每月的第三周,定期由县政府组织县安委会办公室、目标督查办公室、监察局、广电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由县领导带队,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普查与抽查相结合,以抽查为主;查资料、看现场与听介绍相结合,以看现场为主;询问与测试相结合,以测试为主,重点督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情况;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工作部署情况;重要时段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乡镇、村社、社区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和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开展救援演练等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及目标管理、指标控制情况;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岗、管船站到岗到位及执法情况;上级领导交办或群众举报事项办理情况等。
该制度同时规定,每一个督查周督查时间不得少于4天,督查单位不得少于10个。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督查组向被督查单位现场发出《安全生产督查督办指令书》,责令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报县政府和县安安委会,由督查组进行复查验收。通过督查,对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在全县通过广播电视、简报、信息等进行通报表扬,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进行通报批评或在电视上公开曝光,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