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确定今后一个时期以“迎奥运、保平安”为主题,全面启动“七项行动”,全方位进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实战状态,切实打好隐患治理年第二战役。一是“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行动。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隐患排查治理推向车间、班组、生产岗位的第一线,年初,市政府安委会在重点企业中部署开展了企业全员参与的“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攻坚行动。组织企业从决策者、管理者、全体员工、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亚光集团、广富钢铁等企业采取员工每查出一条隐患奖励50元、10元不等的激励措施,调动了全员参与的积极性。近期,把培育典型与加强督导结合起来,因企制宜,多措并举,在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推开。把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以决策零失误、管理零缺陷、员工零违章、设备零隐患,确保企业零事故,筑牢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全覆盖执法检查行动。迅速组织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集中执法监察力量,抽调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合参与,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把执法力量投入到生产现场和一线,坚持“六不放过”的原则,确保执法检查覆盖率100%、重大隐患按期整改率100%、重大违规行为依法查究率100%。向严查严管严究要秩序、要安全。三是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近期,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滨政办发明电[2008]71号)和《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的通知》(滨安办发[2008]16号),明确了督查的目标要求、督查内容、督查形式、督查方法、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市安监局建立了县级干部联系督导县区制度,目前已开始对县区进行全面督查。下一步,督促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督查责任,全面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确保督查实际效果。同时,县区和有关部门也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单位派驻安全生产督查员,加强实地监控,确保不出问题。四是部门关联行动。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我市建立起社会广泛关注、部门协调行动,全方位综合治理的监管格局,推进企业加快建立以诚信为基础、以规范管理为支撑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自去年以来,探索草拟了《滨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誉度和风险度管理办法》,对企业信誉度、风险度动态评估,确定风险信誉等级和区间,实行分类管理,及时通报到发改、经贸、劳动和保障、质监、工商、金融、保险、海关等关联部门,各有关部门视风险信誉等级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或关联制约,增强企业守法成本意识,不断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社会成本、远期成本的硬约束,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目前,该《办法》已送法制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核会签,修改完善后先在危险化学品行业试行再扩大到其他高危行业。五是公众参与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公众支持的良好氛围。实行有奖举报,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主动查找和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同时,发挥好全市580名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和3800多名村级协管员的作用,强化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继续抓好“企业全员培训工程”,年内完成培训50万员工的目标,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六是问责行动。为确保隐患治理不走过场,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与监察部门联合采取问责行动,对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工作流于形式、走了过场,特别是在隐患治理年期间,因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七是应急值守行动。全面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各级各部门针对重大危险源、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子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演练,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建立完善防范严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快速应对和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信息网络体系的建设,加快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鲁北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提高政府应对事故灾难的处置能力。建立日调度日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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