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由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四个省级督查组分赴全省各地市,对各产煤设区市和省煤炭集团公司所属煤矿企业进行煤矿百日安全督查。
4月30日,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和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江西省煤矿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督查时间为五月初至七月底。从五月初开始至六月底,各煤矿企业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同时,省级督查组开展督查。七月初至七月底,省级督查组继续开展督查并配合省政府督查组督查。省督查组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督查、召开座谈会、反馈意见等方法进行督查,督查后将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督查情况,交换意见,提出建议。工作方案同时要求,各产煤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及安全监管部门要派出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矿进行安全督查。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所属煤矿企业对下属矿井要派出人员驻矿督查。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