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重大部署,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和消防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治理火灾隐患,取得明显成效。
全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全部成立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组织领导机构,严格落实“一条高压线、三条铁律”,按照省政府“一般火灾隐患6月底前整改到位,重大火灾隐患7月底整改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及火灾危险性大的隐患单位7月底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或者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的要求,集中警力,全面排查治理火灾隐患。先后组织开展了清剿五类人员物资集中场所火灾隐患统一行动、清剿易燃易爆场所和易燃建筑密集区火灾隐患统一行动、第四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专项行动、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战及过渡安置房和帐篷防火性能安全专项检查,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共组成火灾隐患督查、检查组2189个,出动警力17510人(次),检查各类场所28816个,发现火灾隐患26436处,已整改23132处,整改率87.5%。对存在火灾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罚款2355万元,依法查封隐患单位56家,责令“三停”单位4503家,行政拘留1373人。同时,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积极报请当发政府挂牌督办,通过签订整改责任状,做到整改计划、资金、时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目前,全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共有61处,督促隐患单位投入整改资金2000多万元,已有13处销案摘牌。 (方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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