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监管局为加强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全省冶金有色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开展,编制了《冶金有色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手册》,并对全省加强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一、认真分析本地区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做实本辖区冶金有色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将《手册》发至所有冶金有色企业,并督促其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
二、企业首先要按照《手册》检查表规定的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并于10月底前将自查情况上报属地安全监管局备案。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冶金有色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尤其要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并委托吉林省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专家组,对去年已普查冶金有色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其他未普查企业逐户进行普查。对普查出的企业的安全隐患及管理问题要依法下达整改指令,并跟踪监督整改,及时复查验收,确保工作落实。
三、认真组织各级监管部门有关人员学习和掌握冶金有色企业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安全隐患及危险源辨识方法,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督促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重点加强对危险程度较高、事故多发的生产工艺环节和部位的监管工作,强化对生产过程中关键部位、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下达《整改指令书》,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治理。要求企业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事故控制和防范能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尽达标。
四、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对2003年9月30日后投产没有履行"三同时"规定的新建、改建、扩建冶金有色建设项目,要限令限时补办"三同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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