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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008-09-12   来源: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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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国务院安办关于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安办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精神,9月9日,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召开了全省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紧急会议,部署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省安监局、各设区市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部门及安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危化科长、中央驻闽和省直有关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全科长、全省23家合成氨、氯碱生产企业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受李川副省长委托,省政府安委会常务副主任、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局长陈炎生在会上宣读了《李川副省长在全省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省政府安办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裘松樵对大检查工作做了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广西维尼纶股份有限公司“8.26”爆炸事故教训,巩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防范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精神,省政府安委会决定用3个月时间,对全省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化工企业,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会议强调,这次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一是明确任务,不留死角。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化工企业,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省政府安办《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按照检查的重点内容,认真对照检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保证企业自查面达到100%;各中央驻闽单位、省属企业要组织对本系统所属企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面要达到100%;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本辖区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重点经营企业、重点加油站、剧毒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医药和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企业数的50%;各设区市监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县(市、区)监管部门,危险性大、安全管理薄弱的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剧毒品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规模以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医药和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抽查。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中央驻闽、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省政府安办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抓住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隐患。要把近几年来发生过事故的县(市、区)、乡(镇)作为检查的重点地区;把危险性大、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和近年来发生过事故的单位作为检查的重点企业;把位于城区、安全距离不足或在百日督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仍未整改销号的企业作为检查的重点对象。检查方案要做到一级比一级具体,一级比一级更具操作性。三是迅速行动,狠抓落实。会议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尽快把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贯彻、部署、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所有企业。要求各设区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于9月15日前,将大检查方案、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上报省政府安办,并分别于10月10日前将大检查进展情况、12月15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报省政府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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