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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严把尾矿库“复产关”

2008-10-23   来源:本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本溪市9月16日至今,全市尾矿库企业全部停产整顿,现在已到恢复生产阶段,本溪市严把“复产关”,确保安全生产。
  一是严格尾矿库恢复生产验收程序。由尾矿库企业向县、区政府提出复产验收申请;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审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县、区政府主管副县(区)长、县(区)长签字,向市政府提出复审验收申请;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审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主管副市长签字,向省安监局提出验收申请;省安监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逐矿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下达恢复生产批复意见,方可恢复生产。二是严格尾矿库恢复生产验收标准。根据尾矿库有关管理规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本溪市尾矿库恢复生产验收方案》,明确了10项恢复生产验收标准。组成专家组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严把开工复产准入关,切实做到“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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