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培养全局职工节约精神,近日,范县河务局出台七项制度规范接待费、差旅费、车辆修理费和办公用品费用支出。
一是实行接待费、差旅费、车辆修理、燃油费限额管理制度。按照各局科室工作任务情况,实行经费包干、限额使用。
二是实行来客定点接待、车辆定点购油、定点修理制度。接待原则上在本局伙房,需外出接待的,必须由局长同意。
三是实行费用开支审批制度。开支费用事先填写《费用申请单》,经局长签字后方可办理。
四是实行民主理财会签制度,所开支的单据,由经办人、分管领导、局长、民主理财小组共同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是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季度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联合审核,核实票据的真实性,并将财务收支情况在公开栏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监督。
六是实行通报制度。各局科室的接待费、差旅费、办公费、车辆修理、燃油费每月一通报。
七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不实行会审会签制度及不报批擅自办理或超过限额的,谁办理谁自负。对各局科室的包干经费,超支不补,节余可滚存下年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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