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您全家新年快乐、合家欢乐……!罗志红留言”,这是2009年元旦期间,大桥中队中队长钟辉收到的一则平常而特殊的祝福短信。说起这则短信,还得从2006年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
2006年9月,在信丰县新田镇新田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廖某驾驶摩托车由安远往信丰方向行驶,与一辆五十铃集装箱小货车相碰撞,致使廖某头部受伤,当场昏迷。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驾车逃离了现场。
接群众报警后,信丰大队大桥中队中队长钟辉带领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兵分二组,一组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另一组一边勘察现场,搜集现场遗留痕迹,一边在事故现场周边范围询问、获取逃逸车辆的线索。经过大量的调查了解、摸底排查工作,终于获得重要线索——据目击证人反映,肇事车辆系五十铃集装箱小货车,往县城方向逃离。但群众没有人提供肇事车辆的车号,民警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立即驾车往县城方向追捕,当车行驶至嘉定镇七里村路段时,发现一辆五十铃小货车行迹可疑,民警立即示意停车,经查验,发现该车有明显刮擦痕迹,与肇事现场遗留痕迹相吻合,在事实与证据面前,肇事者对自己肇事逃逸供认不讳,并称该车辆系赣州市某公司运输车辆。
由于出警及时,廖某得到了及时的治疗,肇事者全额赔偿了廖某的医疗费用。事后,廖某及其亲属万分感激,其亲属曾于2006年10月向大桥中队送来“交通红卫士,人民好警察”的锦旗,以表谢意。同时,于每年元旦、春节、端午、中秋佳节都会以短信的方式向大桥中队的民警送上节日的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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