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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之际 江西寻乌大队警民联手迅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2009-01-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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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月10日11时48分,寻乌公安交警“122”报警服务台电话铃声骤响,有人报称:“在寻乌县南桥镇青龙岩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一辆小车撞倒一部二轮摩托车,有人员受伤已送往寻乌县人民医院,事故发生后小车逃离现场”,案情就是命令,接报警后,值班民警何坚华当即向秩序科和大队领导做出汇报,分管事故的副大队长刘文同志听取报告后当机立断,迅速组织警力赶往现场。

  追逃嫌疑人案情重大,如何使肇事车辆浮出水面,迅速侦破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接到指令后,大队民警火速赶赴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只见一辆摩托车倒在马路边上,受伤人员已被过往的好心人送往医院。接着,交警通过走访过往群众,确定肇事车辆逃往广东方向,据群众介绍,已经有好心群众在追赶逃逸车辆。于是民警立即驾驶车辆往南桥方向追,正在追赶途中,民警发现路旁停放着一辆小车,正与报案群众指称相符,并有几位群众已经把该车拦下,民警立即对该车辆依法进行检查。经过检查和进一步调查,该车与肇事逃逸车辆特征相符。在事实与证据面前,驾驶人余某无法抵赖,只好承认肇事逃逸违法行为。余某,男,家住广东省平远县大柘镇程西村三队。

  2009年1月10日,驾驶人余某驾驶粤MY1696轿车从寻乌县留车镇留车圩往广东省平远县大柘镇方向行驶,11时40分许,途径太南线68KM+960M路段处,与温某驾驶的无牌驾凌70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温某受伤,发生事故后,余某不是等待依法处理,而是快速逃离现场。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余某在逃逸途中终被交警查获。因交通肇事逃逸,余某被依法处予十五日行政拘留。

  余某逃逸案的快速侦破,反映出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交警工作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巨大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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