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巴东县茶店子镇人民政府与农村福利院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从而在制度和责任划分方面规范了农村福利院的安全生产。
年初,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福利院的安全生产工作,该镇制定了《农村福利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状明确规定,农村福利院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同时,责任状还从每月安全生产形势及对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食品及药品卫生安全、院民人生安全等方面加强监督和责任落实。
据悉,该镇非常重视农村福利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拿在手上抓,切实保障了福利院院民的生命、财产及人身安全,确保该镇福利院在近五年内安全生产零事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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