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是江西省统一的“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宣传日”活动时间,为了切实开展好这次宣传活动,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宣传活动与《江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宣传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早、齐、效”三个方面扎实开展宣传日活动。
一是“早”。即准备早。为了开展好此处宣传日活动,大队在总队、支队下发《关于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后,做到早准备、早部署,立即制定了《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宣传日活动工作方案》下发至各科室中队,并组织各科室中队负责人召开会议,就开展宣传日活动进行部署和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强化了工作责任、落实了工作任务。
二是“齐”。即人员齐。开展好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宣传活动是前提,为此,大队要求各科室中队充分认识到此处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开展正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同时,克服警力紧张的困难,合理进行警力部署,派出宣传骨干积极参加宣传日活动,确保宣传日活动每个科、室、中队都有宣传民警到场,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为群众提供业务咨询。
三是“效”。即效果好。宣传日当天,各科室中队宣传民警携带相关宣传资料,早早地来到位于信丰县城解放路的宣传活动现场,开展“‘疲劳驾驶,后患无穷’暨《实施办法》宣传日活动”。在活动现场,民警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卡片、展出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光碟、解答群众交通安全法规咨询等方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特别是民警请来因疲劳驾驶引发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以身说法”讲述惨痛教训,告诫广大交通参与人牢记“疲劳驾驶、后患无穷”警示语的方法,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当天,大队出动宣传民警13人,宣传车1辆,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3800份,展出交通事故展板11块,播放警示光碟4场次,解答群众咨询6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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