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全力遏制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预防和减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全国“两会”的召开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赣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赣交安[2009]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大队在全县开展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大队共投入警力850人次,出动警266辆次,设置固定检查点1个、流动检查点 3个;执勤点4个,查纠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655余起,登记检查7座以上客运车辆1895辆,登记检查校车12辆,检查登记大型货824辆,检查登记危化品运输车辆130辆,宣传效果显著。大队在期间共深入9个运输企业开展宣传,受教育企业驾驶人数达到163人次;在8所学校开展宣传,受教育学生达1万人次;深入9个乡村进行宣传,受教育农民达3209人次。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效果,为打好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攻坚战,寻乌大队不断创新措施全力冲刺整治行动。
一、工作得力,成效显著。
通过开展此次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了一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比较混乱、事故隐患多的地区和路段,依法查处了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查纠了一批严重违法车辆,消除了客运安全隐患,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4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未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大队通过这段时间的整治,使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时我大队也加大了对摩托车超员、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整治,目前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已经明显减少,摩托车整治工作也得到了新突破。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各项工作。
为确保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县里成立集中严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钟根生任组长,县安监局副局长李建、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杨长淦、县交通局副局长、运管所长陈明经任副组长,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秩序科),由副大队长刘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集中严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很好的组织协调了此次整治活动,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明确活动职责,严查和管控。
(一)明确职责,形成整治合力。公安、交通、教育、司法、安监等部门形成整治合力,各司其职,明确分工,使整治活动达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大队深入分析交通事故的特点和规律,突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科学调配警力,投入所有测速、酒精检测仪和其他执法装备,通过采取流动巡逻、定点检查等多种执法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了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第一,严查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充分利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立固定测速点或流动测速组,同时加大了对事故多发时段(8时至18时)车辆超速行为的监测。加大对夜间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查处超速行驶违法行为。第二,严查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把好出站关,确保客车出站不超员。继续保持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的力度,设立固定检查点对7座以上公路车辆进行检查,逐一核查乘载人数并做好登记,严把客车出省关、入省关。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以及倒运超员乘客规避检查的违法行为,并针对本县事故多发时段落实勤务,加强夜间等重点时段的检查力度。我大队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客车超员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减少了客车超员现象。第三,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根据本县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以及事故特点,整合交警、巡警、农村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的警力资源,集中开展统一行动。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宣传报道,加大震慑力度。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做好取证工作。第四,严查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我大队针对长途客运车辆途经本地区的班次、时间,针对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的时段,加大了巡逻密度。对在交通安全服务站发现的疲劳驾驶行为,进行安全教育后责令驾驶人离车休息,消除疲劳状态。对在巡逻过程中发现的疲劳驾驶行为,要通过使用警报器、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人注意,情况严重的,可采取警车引导的方法,将车辆引领至安全地带或服务区,责令驾驶人休息并消除疲劳状态。最后,严查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将摩托车整治作为预防农村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要手段,从县城向乡镇延伸,运用执法设备,改进执法方法,严肃查处了摩托车超员、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摩托车整治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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