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第二河务局在水政工作中坚持做到“四心”,妥善化解水事矛盾纠纷。同时,逐步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水政”。
一是“热心”,要求水政人员对待来访者要像对待自己的亲戚朋友一样热情,向其讲明政策法规,说清道理,以理服人;
二是“耐心”,因来访人往往不懂法,文化水平亦不高,有时反映一个问题往往表达不清,一时半刻不能讲清问题,该局要求水政人员必须耐心倾听,不要以“急”对“急”,以“硬”碰“硬”;
三是要“专心”,对来访人提出的问题认真思考,有时要从来访人的角度为其考虑,认真解答,帮助其依法律按程序办事;
四是“诚心”,对一些反复缠诉的来访者,要求做好开导工作,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之以法。
武陟第二河务局将水政工作视为联系群众,提高办案质量,促进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逐步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实现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双管齐下的监督格局。通过邀请乡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了水事案件处理的透明度。通过加强水政信息沟通,做到职责上分,思想上合,业务上分,管理上合,形成了交流密切、上下联动、立体交叉的大水政格局,杜绝“暗箱操作”,使水政工作“阳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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