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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交警“四提前”认真做好高速公路分车型分天气限速宣传工作

2009-05-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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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我省高速公路分车型分天气限速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遵照省交警总队、市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通过四个方面认真做好高速公路分车型分天气限速宣传工作。

  一是提前做好传达动员部署宣传。5月20日,大队在收悉省交警总队转发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我省高速公路分车型分天气限速宣传工作的通知》后,立即组织各科室中队负责人召开宣传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通知》进行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并要求各科室中队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至每位民警,使之充分认识高速公路分车型分天气限速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全力投入到宣传工作中,把宣传工作当作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务求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提前突出不同对象抓好宣传。为了确保高速公路分车型分天气限速宣传工作家喻户晓,大队安排各科室中队组织民警深入到辖区各乡镇、单位、企业、学校和社区等场所,对各种人群进行广泛宣传,告知大家:从2009年6月1日起,江西省将对通行全省高速公路的大、中型客车及货车实行晴天90公里/小时、雨天80公里/小时的标准限速,对危险品运输车实行晴天80公里/小时、雨天70公里/小时的标准限速。另外,小型客车保持原限速标准(100公里/小时)不变,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超速行驶的危害性,从而在今后的交通参与中,自觉按照法定时速行驶。

  三是提前利用电视栏目广泛宣传。电视是群众了解各种动态的重要渠道,为此,大队将电视作为宣传工作一个重要窗口,在取得县电视台的支持配合下,将高速公路分车型分天气限速的有关事项制作成“十次事故九次快,请驾驶人朋友谨慎驾驶,切勿超速”的游走字幕和公益广告,在每天中午的12:00—14:00、晚上的19:00—21:00黄金时段予以播出,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到高速公路分车型分天气限速这一重要交通管理工作措施。

  四是提前通过群发手机短信宣传。手机是当前人们开展工作、沟通交流必不可少的联系设备,同时也是数量庞大的宣传工具。因此,大队巧妙借助手机作为宣传途径,积极地与电信、移动、联通等公司取得联系,请各公司将高速公路分车型分天气限速的有关事项编写成包含人文关怀、充满人性化的手机短信,群发至广大手机用户,让大家及时了解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重大决策和工作措施,从而进一步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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