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倡导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单位形象,8月25日,濮阳第二河务局按照濮阳市委、市政府和濮阳河务局的安排部署,向全体干部职工下达了”禁酒令”,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工作日午间”禁酒令”。
“禁酒令”规定:工作时间和执行公务期间、工作日午间、值班期间严禁饮酒,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严禁酗酒。因公务接待确需工作日午间饮酒的,须事先申请、报告。
为确保““禁酒令””落到实处,该局监察、人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察组,不定时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禁令者,经查实后,将视违反次数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扣发考核奖、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等相应处罚;对因饮酒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单位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违规行为的,给予该单位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并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同时,该局还要设立投诉电话,受理群众举报。
该局通过”禁酒令”的实施,对于严肃工作纪律,树立单位良好形象,保障广大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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