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集团公司厂务公开工作,完善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机制,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川煤集团广旺公司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厂务公开和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结合推行工资总额包干的实际,将原《广旺集团公司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办法》和《厂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合并修订,制定下发了《四川广旺集团公司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为此,公司完善了厂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由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工会、纪检监察、党工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绩效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修订后的《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了厂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并将各单位厂务公开情况纳入工会工作、文明单位创建等考核内容,作为工会重点工作特色奖给予奖励。同时,对为厂务公开工作作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单位及其党、政、工主要领导进行通报,并不得评为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厂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行政、纪委(监察)、工会负责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将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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