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民警在雨、雪、雾及夜间能见度低等道路通行条件恶劣情况下的安全防护工作,坚决杜绝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兴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总队《关于切实做好交通民警路面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迅速贯彻落实舒晓琴书记及部局杨钧局长重要指示精神,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民警自身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民警伤亡事件发生。
一、迅速传达部署,绷紧民警安全防护弦。入冬以来,低温、雨雪天气给奋战在一线、积极同恶劣天气做斗争的民警自身安全造成较大隐患。针对这一现象,大队专门召开中队负责人会议,强调民警安全防护工作知识学习及落实情况的重要性,并层层落实安全防护教育、自检责任制,要求各中队负责人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将民警自身安全防护工作置于重要位置。同时召开民警思想动员会,通报了“11.6”事故情况,传达了总队文件精神和上级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要求全体民警要深刻吸取“11.6”深刻教训,一定要紧绷安全防护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原则,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民警安全防护思想认识。大队专门组织民警学习熟悉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交通预案和冬季自身安全防护基本知识,结合近年来全国、全省发生的交警因公伤亡案例,对民警特别是新民警的安全防护进行集中教育。同时,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要求,严格规范民警执勤执法,不开超速车,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在雾天、雨天、雪天等恶劣天气时要降低车速,开启防雾灯、警示灯,必须穿反光背心,开警灯,按规定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提示引导标牌、反光锥筒,严格按照执法规范操作,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三、加强培训演练,提高民警自身安全防护能力。大队进一步加强民警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执勤执法和处置突发情况的专项学习培训,实行“中队领导对民警负责、老民警对新民警负责、民警对协管员负责”的一带一学习法,尤其是突出加强对新民警的安全教育,适时组织民警对恶劣天气下突发情况处置进行预演,在预演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掌握防护技巧,让民警事前有经验、有准备,遇事不慌张,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伤害,增强保护自己能力。
四、认真完善装备,确保安全防护装备配备齐全。大队对全体民警安全防护装备进行了一次集中检查,确保民警反光背心、反光警示标志、照明灯具、锥筒、现场警戒带等安全防护装备的配备到位、使用正常。对损毁的装备及时维修,不能维修或配备不到位的抓紧采购配备,切实落实装备保障,最大可能地保证民警自身安全。同时,对警用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警车防雾灯、警灯能正常使用。
五、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防护措施落实到位。为切实将民警自身安全防护工作落到实处,大队将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在路面执勤执法检查中,着重检查民警各项防护装备是否切实应用、是否按规范进行安全操作,督促民警养成良好的安全防护习惯,强化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对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民警,大队将予以通报,责令整改,对造成伤亡事故的将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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