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落实公安部“5.30”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兴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总队《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5.30”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紧急通知》和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全警动员,结合实际,建立“四项机制”强力推进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积极为广大师生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建立隐患排查机制,加强隐患排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兴国交警大队结合6月份开展的“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民警全面摸排辖区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道路状况、交通流量、校车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基本情况,了解学校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设立的需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着手进行治理,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大力支持,不断健全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标志,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改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同时,组织民警对辖区校车及驾驶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校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未办理校车统一标识和驾驶人不具备驾驶校车资格的,及时向学校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二、建立岗位责任机制,加强路面管控,确保学生出行交通安全。兴国交警大队根据辖区校园周边道路的实际情况,建立岗位责任机制,在上、放学高峰时段加设“护学岗”,进一步加强路面巡查及管控力度。按照定人、定岗、定责要求,实行“分片包校”方式,划分各中队负责的学校,落实民警对中队负责,中队对大队负责的层层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每天在学校上学和放学期间,科学调配警力,严查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学校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保证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
三、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加强秩序管理,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兴国交警大队主动与辖区教育、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联系,建立综合治理机制,针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两侧摆设的摊点、集市占道等现象,予以取缔,为学生、家长的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同时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等专项整治行动,对学校门前的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摩托车非法载客等现象以及不按规定调头、乱停乱放、鸣喇叭、行人自行车随意横穿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纠治理,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为广大学生上学、放学提供一个优良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建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狠抓宣传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兴国交警大队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上交通安全课、张贴挂图、播放交通安全光盘、举办交通安全知识竞答、创建交通安全宣传专栏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和接送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大队还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文明交通倡议书》,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防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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