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州市安监局在抓好烟花爆竹批发公司、零售经营业户日常安全监管,监督其依法规范经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对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实行购进烟花爆竹备案制度。
该制度要求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每笔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自购进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市安监局备案,包括产品购销合同、产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合格证和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运输许可复印件以及单个产品的照片(电子版)等。
安监局根据企业报备情况,及时对批发企业购进烟花爆竹进行核查,并拍照登记,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企业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堵截非法或不合格的烟花爆竹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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