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在安全监管实践中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新模式,即以乡镇为单位,化零为整,集约经营。具体来说,就是将各乡镇原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集中起来,从网点数量上减至一至两个在经营方式上实行联合经营。这种做法的优点在于:
一、有利于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各乡镇原先按规划一般都布设了4—10个经营网点,如今减至一至两个,这样。有利于将分散的安全资金投入集中起来,打造一至两个符合安全要求的标准化零售经营网点,从而在本质上确保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安全。
二、有利于安全监管,节约管理成本
将各乡镇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集约经营之后,由于经营网点数量大大减少了,安全监管部门便从原先在各经营网点间疲于奔波监管中解脱出来,大大节约了人力、物力、财力,有效缩减了行政管理成本。
三、有利于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净化烟花爆竹经营市场
实行集约经营模式后,各乡镇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业主便团结起来,扭成一股绳,共同打击不按规定到当地批发部门统一采购烟花爆竹等非法经营行为,同时能够更好更有效地配合安全监管部门打击各种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净化烟花爆竹经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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