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液氨制冷企业的安全管理,近年来一直争论不休,究竟是该纳入一般行业还是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管理,各方众说纷纭,各执一词,造成工作上推诿扯皮,疏于监管。为解决这一难题,临朐县率先将液氨制冷企业纳入重点监控场所管理,同时强化三项措施,以彻底消除安全监管盲点,真正实现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可控和在控。
一是集中开展安全评估活动。按照县政府要求,将全县99家液氨制冷企业和5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一并制定安全评估方案,并结合《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制冷介质液氨存在的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特性,聘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估机构对液氨制冷企业进行“诊断式”检查,以氨压缩机房为重点,以点带面,集中排查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二是全面整改事故隐患和问题。对中介机构安全评估过程中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由县安监部门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限期整改。并督促企业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报县政府关闭。
三是建立健全重点监控场所备案制度。液氨制冷企业隐患和问题整改完毕后,向所在镇(街道)和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由县安监部门和当地政府组织专家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的,企业填写《临朐县重点监控场所备案表》,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评估报告》等一并报所在镇(街道)和县安监部门备案,做到一企一档,解决了该领域多年来的监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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