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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交警大队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清网行动”见实效

2011-07-20   来源:安全文化网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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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清网行动”的工作精神和省交警总队关于全省公安交警深入推进“清网行动”的通知,为给即将在深圳举行的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安全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兴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开展“清网行动”,做好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集中侦破工作,取得了着实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大队十分重视此项行动,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召开了全体民警会议传达了上级公安机关“清网行动”有关文件精神,并成立了以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魏国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清网行动”工作方案。并要求民警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提高认识,把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当作是一项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工作来抓,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安交警的威信,以密切警群关系,提高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二、认真排查摸底,全面督办清理。大队对2011年6月底前未侦破的逃逸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并逐案建档,分析久抓不获的原因,根据案件性质、积案时间、侦破难度、案件线索等进行分类,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案研究制定对应的侦破方案和侦破计划。同时,将今年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列为重点案件,实行大队挂牌督办,组织专门力量重点攻坚,限期破案。大队民警在开展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工作中,积极将日常业务工作与网上追逃工作相结合,加强逃逸车辆、驾驶人的信息排查,做到网上比对发现及时、识别准确,信息传递隐蔽、迅速,充分发挥和利用科技优势,及时发现和控制在逃车辆和人员。

  三、加大查缉力度,拓展追逃渠道。一方面加强事故网上录入工作,在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大队按规定在24小时内将逃逸事故信息录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系统和综合应用平台,接到协查通报后立即组织开展协查工作。对已查明的在逃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逃逸人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在刑事案件立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逃逸嫌疑人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另一方面通过视频监控、源头排查等各项工作措施,24小时对辖区过往人、车、物开展严格仔细盘查,切实增强网上比对意识,严格落实违法处理、事故处理和车辆、驾驶人的检审等各个环节的信息排查比对措施,发现异常时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再者发现嫌疑车辆和人员,严格进行盘查和网上比对,特别是查处车辆未悬挂号牌、挪用号牌、假牌假证、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擅自改变车辆颜色等交通违法行为时,对是否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进行排查确认。

  四、文明规范执法,加强安全防护。在行动中,大队民警严格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标准,文明、规范执勤,杜绝不文明执勤行为发生,坚持严格、公正执法,按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开展行动。同时教育广大民警切实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实施交通违法查处、路面查缉、事故处理时,应携带安全防护设备,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发现网上在逃人员,应充分评估安全风险,用好用足手段,避免因工作疏漏造成人员伤亡。

  五、加强舆论造势,扩大社会影响。一是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交通事故逃逸的危害,从而不帮助、不包庇逃逸者,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更有效地预防、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二是对驾驶人等重点群体开展法制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对交通肇事逃逸危害性的认识,讲明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增强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三是落实“三封信”措施,广泛宣传遇到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的知识,重点是见到车子撞了车、人们应当记清车辆号牌等特征、逃逸方向、时间等知识,提高他们向交警提供逃逸事故有价值的线索意识,将极大有利于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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