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近日对全国部分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组织不规范,考试把关不严格,机动车查验不规范,检测监管不到位,违规收费和非法中介扰民、办公秩序及形象差,服务群众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报,辽阳县交警大队在通报下发后,立即组织召开了车管所全体民警会议,认真传达通报内容,深入自查自纠,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整改活动。
进一步规范驾驶人考试,确保公平公正。为进一步规范驾驶人考试工作,全面整顿考场秩序,一是实行考前点名制度。在进入考场前,考试员认真核查预约考试凭证,比对参考人与身份证照片,发现异常立即责成复查,对符合要求的对号入座,严格考场各项纪律。同时,向考生公示考试员姓名、警号和监督电话,加强参考人员对考试员的监督。二是实行过程监控制度。大队全面加强电子监控监管,配合考试员流动监考,实行考试过程的全程监管,坚决维护好考场秩序。三是落实考后讲评制。为确保驾驶人考试质量,在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全部科目完成后进行一次综合性交通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者对考试中出现的错误和难点、疑点问题进行讲解,确保考生对考试内容深入了解,全面掌握,做到严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
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查验,确保规范有序。为了规范机动车查验工作,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车管所采取一系列措 一是划分专门的待检区域,由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指挥待检车辆按规定停放,确保机动车查验工作有序进行。二是机动车查验工作由正式民警担任,配备专门的工具箱,查验民警工作中必须携带工具箱,严格按《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操作,确保流程准确。三是严格查验项目,杜绝缺项、漏项或不查验就办理业务的情况。对办理各类业务需查验的项目严格按《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并严格查验记录单的填写,实行内部传递,发现不合格情形时,在对应的判定栏内签注“×”,并在备注栏简要说明;对按照规定不须查验的项目,在对应的判定栏内签注“—”,对查项不合格的立即出具退办单,一次性明确告知不合格原因。四是严格反光标识和防护装置的查验。在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要求查验民警严格按照修改单标准和《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检查反光标识的产品质量和粘贴质量,对未按规定粘贴、安装或者粘贴、安装的式样、尺寸、质量不符合规定以及反光标识被遮挡的,一律不予办理手续,督促车主限期按规定粘贴、安装。同时,将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3号修改单发放给辖区货运车辆较集中的运输企业,掌握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标准和防护装置的安装要求。 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管,打击非法中介。为彻底解决非法中介扰民问题。大队深入分析当前非法中介存在的内因和外因,积极采取措施杜绝非法中介扰民问题的发生。一是强化内部管理,通过狠抓队伍、规范业务、深化服务、群众监督、业务导办等多种方式,在车管工作中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明、以服务暖民心,使群众无需找关系、找熟人就能在办理车管业务时受到公正、便捷、热情的服务,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礼遇,从根本上铲除非法中介存在的土壤。二是每天由一名所领导值班,在业务大厅、检测大厅、体检室、考试室等办公场所巡逻检查,发现有非法中介扰民的情况立即制止。规定任何民警和工作人员均不得受理非法中介提交的业务,一经发现必定严查。三是配备三名专职引车员在征得车主的同意后,免费为其开车上线检测,既解除了一些车主不会开车上线的后顾之忧,又提高了上线检测合格率,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使非法中介失去了获利空间。
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确保群众满意。车管所作为公安机关与群众直接接触的窗口部门,处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最前沿,车管所的每一项举措,窗口民警的一举一动,都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通关注,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的形象。为此,车管所不断强化便民服务举措的落实,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一是加强流动车管所服务。成立了流动车管所服务小分队,不间断开展下乡服务和预约上门服务。在此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使流动车管所的服务时间更频繁,地域更广阔,业务更全面,服务更周到。流动车管所真正流动起来,随时随地为辖区群众开展动态的车驾管服务。二是开展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为给群众办理业务提供方便,不致造成业务积压,使群众少跑一次腿,少排一次队,车管所开展了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对机动车保有量较大的企业为不影响其生产工作,与其约定利用周六、周日休息时间办理各项业务。每天下班时不受时间限制,必须办结最后一笔业务才能下班。三是开展便民服务站建设。在汽车销售(4S)店、摩托车销售市场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场所设立车管便民服务站,使群众在购车之后可以直接办理注册登记。将五小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业务下放至乡镇中队,群众可以就近办理,分散了车管所内业务积压,提高了五小车辆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及驾驶人办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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