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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安监局进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

2011-08-12   来源:安全文化网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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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历七月二十二是传统的“财神节”,眼下时兴“财神节”当天要给财神爷过生日,生产企业、经营业户、家庭燃放烟花爆竹来庆祝,为了加强这段时间烟花爆竹的监管,杜绝违法行为,临朐县安监局早着手、早安排、早检查,首先是检查2家批发企业和117家零售业户;其次是强化“打非”机制,坚决打击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

  一、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机制。县公安、安监、工商、质监、城管、供销等部门和各镇(街道),继续强强联合、精诚协作、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烟花爆竹检测仪等高科技手段,对烟花爆竹生产传统镇、村进行拉网式检查;严肃查处关于烟花爆竹的举报;继续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加大“打非”的宣传力度,始终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高压态势。

  二是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业户。一是继续实行批发企业驻厂监察员制度和零售业户人员包靠制度。县安监局和两个街道分别抽调2名工作人员,派驻到烟花爆批发企业,驻厂监察;二是各镇(街道)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包靠烟花爆竹零售业户,不间断地对包靠的烟花爆竹经营业户进行检查。三是县安监局不间断地对各镇街的烟花爆竹经营业户进行巡回检查,对各镇街包靠情况进行督查。

  三、加大惩处力度。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实行安全保证金制度,每个批发企业缴纳10万元保证金,常年销售业户缴纳2万元保证金,根据检查发现的违规情况,按照县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安全检查的通知》和《“十不准”规定》罚扣保证金,直至吊销《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构成违法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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